王献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汉族,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他是东晋时期的著名书法家、诗人和画家,同时也是“书圣”王羲之的第七子以及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女婿。
王献之自幼随父练习书法,以行书及草书闻名,但在楷书和隶书上也有深厚的功底。他敢于创新,不为其父所囿,在书法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被誉为“小圣”,与其父并称为“二王”。他的草书下笔熟练、润秀、飞舞风流,丝毫不逊于其父。此外,他的诗文书法也被誉为东晋后起之秀。
王献之的一生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州主簿、秘书郎、司徒长史、吴兴太守以及中书令等。为了与族弟王珉区分,人们常称他为“大令”。他的婚姻生活也颇为丰富,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
王献之的艺术成就不仅体现在书法上,他的画作也备受赞誉。然而,由于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他的作品,使得他的作品未能如其父作品那样大量留存。尽管如此,他的传世名作如《洛神赋十三行》仍被后人视为珍宝。
王献之在386年因病逝世,年仅四十三岁。他的离世无疑是书法界的一大损失。然而,他的艺术成就和贡献却永载史册,为后世所铭记和敬仰。他的书法作品和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中华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