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作协议书合同模板
甲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甲方住址]
乙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乙方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合作项目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产品销售优势,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经营[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具体经营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及期限
甲方以[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劳务/技术等)出资,计人民币XX元。
乙方以[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劳务/技术等)出资,计人民币XX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XX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其他。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作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类型合作。
-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