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XX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自XXXX年XX月XX日起,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在此期间,我已经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公司一直未能给出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因此,我不得不向贵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想说明的是,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始终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然而,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我的工资,这让我感到非常困惑和无奈。
我认为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我希望贵委员会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并给予我应有的赔偿。具体来说,我希望公司能够支付我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工资共计XXXX元;同时,还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对我的精神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
在此,我恳请贵委员会能够尽快处理此事,为我讨回公道。如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或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的地方,请随时与我联系。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化名)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