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会发生争议。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通常会选择劳动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途径。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这时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进一步的申诉。本文将为您提供一篇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的范文,供您参考使用。
一、原告基本信息
- 姓名:张三
- 性别:男
- 年龄:35岁
- 职业:软件开发工程师
- 联系方式:138xxxx1234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
二、被告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四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园区
三、案件背景
原告自2018年起在被告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享有每月固定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然而,在工作期间,被告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原告的工资,并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拖欠或克扣加班费等费用。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无果后,于2021年6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
四、仲裁结果
经过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裁决:
- 确认被告欠付原告自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共计人民币50,000元;
- 要求被告立即支付上述款项给原告,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五、起诉原因及依据
虽然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部分诉求,但原告认为该裁决存在明显错误。首先,对于被拖欠的具体金额认定不准确;其次,未充分考虑到由于长期未得到合理报酬给个人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最后,没有对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适当补偿。基于以上几点理由,原告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原仲裁裁决书,并重新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六、诉讼请求
- 撤销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2021)京朝劳人仲字第YZX号仲裁裁决书。
-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70,000元。
- 判令被告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原告支付从2021年6月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
- 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抚慰金人民币30,000元。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七、证据材料
- 提交相关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 提供银行流水账单以证明工资发放情况;
- 收集同事证言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
希望这篇范文能够帮助到正在面临类似问题的人们。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需要更专业的指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