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基本信息:

  • 姓名:李华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1985年2月14日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 联系方式:138xxxx1234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 名称:北京ABC有限公司
  •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里10号
  • 联系电话:010-6241xxxx

事实与理由:

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本人李华于2018年6月1日入职北京ABC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我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5,000元人民币,另有项目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争议发生经过

自2020年初以来,由于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及行业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量逐渐减少。从那时起,公司开始采取降薪措施,并未与我协商一致即单方面决定将我的基本工资下调至12,000元/月(降幅达20%)。同时,对于之前承诺的项目奖金也迟迟不予发放。对此,我已经多次通过邮件、面谈等方式向直属领导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或解决。

三、申请事项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北京ABC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的规定。因此,特向贵委提出如下请求:

  1. 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非法克扣申请人薪资的行为;
  2. 补发自2020年1月至至今期间因非法降薪而少发的所有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XXXXX元;
  3. 支付因拖欠工资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4. 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望贵委能够依法公正裁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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